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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龙岗区教育水平,完善基础教育配套设施,缓解坂田南片区学位紧张问题,现拟对大光勘城市更新单元D-01、D-02、D-03和D-04用地进行规划调整。该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进行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整区域位于坂田南地区,坂雪岗大道以西,永贵街以北,虎山路以东,调整范围用地面积约2.6公顷,现状为空地。 二、规划情况 依据【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更新单元规划】(已批,目前已覆盖原法定图则):D-01地块规划为公园用地(G11),用地面积3332.2平方米;D-02地块规划为街头绿地(G12),用地面积1440.4平方米;D-03地块规划为小学用地(GIC54),用地面积11323.6平方米,配建30班小学;D-04地块规划为公园用地(G11),用地面积8007.1平方米,配建垃圾转运站。 三、规划调整内容 鉴于坂田南片区学位紧张,拟将D-01、D-02、D-03、部分道路(规划长坑二街虎山路到永贵街段)及D-04部分用地合并,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及环卫设施用地(U5),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垃圾转运站。 四、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布龙路498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南地区,坂雪岗大道以西,永贵街以北,虎山路以东。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日,自2016年9月20日起至2016年10月19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28905309 传真: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附图(大光勘)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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