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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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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6-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我市将开展2017年度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及发展水平,加强各类建设项目的空间和时序统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全面掌握各区、各重点发展片区、各行业的建设用地需求,决定开展2017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通知发布前尚未经市政府审批而拟在2017年申请安排用地的建设项目;
(二)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产业类项目还需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本)》的要求;
(三)取得预选址意见、选址意见书或土地预审意见。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土地整备项目申报工作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暂不列入本申报范围。
二、申报方式
2017年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采取网络申报的形式,请登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点击“在线办事”按钮,然后点击“网上申报”,在下方选择最右侧“合并事项及其它”菜单栏中的“建设用地项目预申报”,完成(注册)登录后,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
三、申报时间
用地单位申报日期:2016年9月21日启动,实行建设项目的常态化申报。
归口部门审核汇总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4日。
四、任务分工
(一)用地预申报单位
在预申报系统内填写“2017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图件资料(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二)归口部门
1.项目的初步审核及汇总。
各归口部门对本部门分管的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和审核汇总,并在“2017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信息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和“原因说明”(归口部门的登录名及登录密码与2016年度实施计划预申报相同)。
2.提交2017年度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议。
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及2017年工作的重点,在分析2016年归口管理项目实施情况及2017年申报供地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度基础上,论证2017年所归口统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提交2017年度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议。
提交方式:各归口部门以公函形式将“2017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汇总表”及“2017年度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议书”(一式两份)分别送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文窗口。
五、预申报解释与说明
关于对预申报工作的任何疑问,请致电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咨询。
联系人:杨耀森、刘亮,电话:83139109、23934958,传真:83584869。
特此通知。
附件:各归口部门分管项目一览表
市规划国土委 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见底端)